西周井田制是一种什么制度?实质施行的情况如何?
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的一种重
西周时期,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,把土地分隔成方块,形状像井字,因此称做井田。井田属周王所有,分配给庶民使用。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,还要交一定的贡赋。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,周边为私田,中间为公田。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(夏商西周,一切土地属于国家)。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,有学者却认为,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。
可是,关于这种制度的施行情况,各家的意见很不一致,历来争论不休,至今仍然是一个很难说清楚的问题。怎样的形状才算是井田呢?《周礼。小司徒》郑玄注:其制似井之字,因取名焉。据此,有人认为,井田的基本结构必须是九块等积的方田合在一起,组成一个井字治疗成年癫痫的医院形。但《易经。井卦》中说:往来井井;《荀子。儒效》也称:井井癫痫抢救方法兮其有理也。井井系形容有条理。
因此,又有人认为,凡是整齐地划成等量小块的田地,都可以称为井田。井田制在古代是否施行过呢?《孟子。滕文公》说:方里而井,井九百亩;《周礼。小司徒》说:九夫为井;《国语。齐语》记管仲说:井田畴均,则民不憾;《国语。鲁语》载孔子说:其岁收田一井;《谷梁传。宣公十五药物治疗癫痫病有哪些基本常识年》又谓:井田者,九百亩。根据上述资料,古代施行过井田制是过去94没有问题的。但也有人认为,《孟子》、《周礼》上的井田说是理想化的乌托》成书甚晚,所说井田是从《孟子》那里演化而来。还有人认为,《孟子》所说井田固然是空想,但小方块形式的井田制肯定是存在过的。
那么,井田制从何时开始施行,至何时瓦解废除的呢?有人认为,马克思说过,农村公社的地产都是由小块土地组成的棋盘状耕地;恩格斯也说,在农村公社里,每一个社员都可以分到同样大的一块土地(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》第19卷第355、452页)。因此,井田制在原始社会末期的农村公社阶段应已出现,它的最初形态就是公社的土地所有制。又有人认为,《左传。哀公元年》记,夏少康有田一成,有众一旅。成就是井田的单位,杜预注:方十里为成。商代甲骨文中,更把田写成四方、六方、八方、九方的整齐小块。《孟子》上说:夏后氏五十而贡,殷人七十而助,周人百亩而彻,其实皆什一也。可知,夏商周的田制是相类似的,井田制实行于夏商周三代。也有人认为,井田之名自周代文献中才出现,至战国末土地买卖盛行,促使井田制瓦解。因此,井田制只是周朝一代的土地制度。